毕业与学位授予
1、在规定的有效学习期限内,学生完成教育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考试(含毕业综合考试)、毕业实习、论文成绩等全部合格,并完成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所规定的全国统一公共课程考试后,颁发上海交通大学相应专业网络教育毕业证书,并依照教育部教学司[2001]80号“关于印发《〈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的规定,报教育部予以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
2、根据《上海交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沪交医[2017]6号),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相应的成人学士学位。
3、学生毕业后,需在卫生系统工作或参加职称评审者,按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执行。
毕业证书样张
学位证书样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