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1、报考者须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工龄、年龄符合当地招生委员会规定。
2、报考者应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专科在校生以外的本市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以及非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工作的人员。
3、报考高中起点升专科者,应具有高中毕业(含中专、职校、技校)或同等学力文化程度。
4、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医学门类的考生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报考康复治疗学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