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证书领取:
领取时间
证书一般在成绩公布2个月后发放。
鉴定考试合格的学员将获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认可、全国范围内使用的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领取方式
成绩合格的考生由市鉴定中心统一核发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团体申报鉴定的由申报机构负责领取证书,个人申报鉴定的由申报个人自行领取证书。
鉴定方式
分为职业道德、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三部分,其中职业道德和理论知识考试题型是选择题,采用题卡作答。专业技能考试题型是综合应用,采用纸笔作答。考试采用百分制,60分及格。
其中,公共营养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具体考评办法:
1、按规定的时间完成规定学习学时;
2、领取准考证;
3、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
4、理论考试、技能考试均达60分以上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岗位培训证书;
5、有一科达不到60分者,视为不及格,下次重新申报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