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A 是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专业学位的英文简称, 是以公共管理学科及其他相关学科为基础的研究生教育项目,其目的是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在国外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里, 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PA ) 以及法律硕士被称为文科高层次职业研究生教育的三大支柱。M PA 教育已成为这些国家培养高级公务员的主要途径。
MPA专业学位同管理类其他硕士学位相比,处于同一层次,但类型不同,各有侧重。在培养目标、招收对象、课程设置、培养方式以及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等方面有特定要求和质量标准,区别于教学、科研型人才的培养要求,强调直接面向公共管理领域实施专业学位教育。比如,学生要有一定的实践经验;教学强调案例教 学,实务教学,注重学以致用;学位论文以高层次的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项目规划、公共管理问题对策研究等为主要形式。总之,是侧重实际公共管理能力的培养与训练。
根据“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8号),从2016年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学位办)取消10月联考的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培养,而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培养依然保留。
目前,从我国在职读研考试的时间上来讲,分别是1月统考的在职硕士,10月联考的专业硕士,和5月统考的同等学力申硕的学术硕士。根据“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8号),从2016年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学位办)取消10月联考的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培养,10月联考取消而纳入1月统考后,而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培养依然保留。也就是说MPA报名及考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招生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