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自考考生因工作调动、毕业分配、户口迁移等原因,需要到省外或省内其他市参加考试的,必须办理转考手续。考生办理转考手续需持《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有关证明,填写《考生转考审批表》。每年上、下半年各办理一次,时间在每次考试成绩公布后办理毕业证之前。
(1)省内转考。经市自考办审核同意,打印《转考登记表》一式两份(《转考登记表》包括考生基本信息、转出及转入市名称、合格课程成绩)。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籍所在市自考办理转出手续,考生可以在下次报名时直接到在转入地报名。
(2)省际转考: ①转出。经转出市自考办审核同意,开具转考介绍信,考生凭转考介绍信、《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直接到转入省自考办办理落籍手续。转出市自考办在规定时间内,将转往外省的考生基本信息及转往省份等情况上报省自考办。省自考办审核后,将有关材料以机要函件寄往有关省自考办。 ②转入。经外省转入我省的考生,凭转考证明,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转入市自考办办理落籍手续。由转入市自考办安排,按新生办理报考手续,领取新的准考证号(由外省转回的我省在籍考生仍用原准考证号)。当次报名结束后,市自考办将外省转入考生的准考证号及基本信息报送省自考办,省自考办审核后,将考生的外省合格成绩归入我省在籍库,下次报名前将数据库下发给转入市自考办。
(3)无论省内转考,还是省际转考,各级考办要严格审查考生的转考手续,无正当理由一律不予办理。没有办理转考手续,擅自以新生名义在异地报考者,按不同的考生报考对待,毕业时不予合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