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学习中心:
2017年上半年(2017年7月份毕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将从2016年12月05日开始,至2017年5月30日结束。
2017年5月为本次毕业设计工作的答辩月, 2017年4月22日前将参加答辩的学生名单上报教学部,逾期将视为不参加答辩。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要求
2017年上半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照我院文件汇编中《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定》及本通知执行。
为保证毕业设计的质量,校外学习中心要有专人全程监督学生的写作情况,督促学生按时参加语音答疑以及专业公共辅导答疑,按照《2017年7月毕业生远程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写作时间进度表》规定的时间节点在平台上完成每阶段的任务,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成绩为不及格。
在整个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校外学习中心管理人员须经常登录我院教学网站主页,查看“教学公告”和“学习频道--毕业设计辅导”专栏中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最新信息、要求和内容,另外,也请负责毕业设计的老师,经常登陆毕业设计系统,查看学生的写作情况。现将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具体要求明确如下:
1.学习中心一定要按照《2017年上半年毕业生远程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写作时间进度表》规定的时间节点督促学生完成每阶段的任务,以保证毕业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2.学生论文初评成绩(即指导老师和评阅老师分别给的成绩)均为中以下的学生(包括及格、不及格),不可以申请参加答辩,请各学习中心的老师在上报学生名单时核实成绩;对于三次均未参加语音辅导答疑的学生,将取消答辩的资格。
3.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参加答辩学生的名单,上报后不可修改;如已经申请参加答辩但未按时参加答辩的学生,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4.认真组织好答辩工作,做好答辩系统测试,以免在答辩的过程中出现故障,
5.校外学习中心要将答辩后,成绩为良或良以上的学员论文装订好并交至教学部存档。
6.毕业设计(论文)未完成或答辩没有通过的学生,参加下一批同专业同层次学生的毕业设计与答辩,具体规定如下:
(1)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在开题阶段截止日期前学生本人申请延期者,经批准后,中止该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不录入成绩,可以参加下一批同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在开题阶段截止日期后中止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和答辩未通过的学生,成绩按照不及格处理。毕业设计需重新选课、交费,方可参加下一批同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要求参见《现代远程教育毕业设计(教师)手册》、《现代远程教育毕业设计指导简明手册》.
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
我院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由我院主管教学院长、有关教学院系的教学院长、教学主任、相关教学管理人员组成。各校外学习中心应设立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