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豫教办〔2020〕10号)精神,严格落实《中原工学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继续教育学院对2021届元月份毕业生有关工作做出调整,希望各教学点、毕业设计指导老师及时通知联系学生,做好本学期毕业生的教学工作,具体工作安排调整如下:
一、清缴学费工作
学生在毕业前做好学费上交工作,如有欠费请务必于10月15日前交清,以免耽误毕业。
二、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
毕业生须在新华社图片社按要求完成毕业图像采集。(学校代码:10465,学校:中原工学院,学生学号可在网络学习平台个人信息里查询。)采集拿到照片后,请于2020年11月15日前用EMS邮寄至郑州一帆教育函授站。
新华社图片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85号
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
注意:务必是新华社图片社采集的照片,否则学信网照片将无法上传,影响毕业。图片采集需2个月左右的时间,因此本届毕业生请务必尽快完成图像采集,否则影响毕业。
三、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及学习任务毕业实习实训及毕业设计(论文)环节:9月10日开始—11月26日结束,当前由于疫情防控情形势严峻,毕业生应严格遵从学校关于毕业论文(设计)的总体进度安排和要求,及时、主动、定期与指导教师联系,认真做好论文的开题、撰写、修改、初稿、定稿和答辩终稿相关准备工作。
四、毕业前补考
9月26日—10月8日,针对毕业生的最后一次所有不合格课程的考试,错过考试将无法正常毕业。
五、学士学位申请
凡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可查看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下载中心内相关文件)并自愿申请学士学位的函授本科毕业生均需办理申请手续,具体办理时间等通知。其毕业设计环节须我院指导教师指导,不能在教学点、函授站完成。
今年由于疫情原因上半年的学位外语考试改为下半年考,本届2016级高本仍有机会报考,具体报考通知站内查询。
六、毕业资格审查工作
本学期教学环节完成后,11月底我院将对本届毕业生在学籍、学费、成绩、处分等方面进行毕业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不予审核通过,取消毕业资格。
七、毕业证书领取
经审核后,符合毕业资格的学生毕业证书将于2021年1月初发放,具体发放事宜等网页通知。
温馨提示:如果您是2016级高起本层次的学生,在关于毕业生相关工作有不了解的地方,可咨询郑州一帆教育函授站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