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自考办依靠各主考学校已建设完成了628门课程的网络教学资源;考生可登录河南省自学考试过程性评价工作平台学习,观看视频教学课件,做习题,参加综合测评。河南省自学考试过程性评价工作平台记录其学习过程并记分。
1、自学考试过程性评价的标准及要求
依据全国考办的要求,自学考试过程性评价标准调整为考生网上自学(学习时长)占40分,做习题占50分,参加综合测评占10分(注:综合测评必须达到6分及以上)。得分在70分及以上者,即达到了学习的标准,可得该课程过程性评价成绩30分;70分以下为未达到学习标准,其过程性评价成绩为0。
2、录入要求和截至时间
助考学校将参加过程性评价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和参加学习课程等信息录入河南省自学考试过程性评价工作平台,上半年录入截止时间为4月1日,下半年录入截止时间为10月1日。(未取得自考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过程性评价)
考生可用准考证号登录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学习(用户名及初始密码均为准考证号)。
3、成绩合并
省自考办提取课程过程性评价成绩的时间上半年为4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半年为10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从2014年起,省自考办只认可河南省自学考试过程性评价工作平台的成绩,其他网络评价成绩不予认可。
省自考办汇总并确认其过程性评价成绩后将过程性评价成绩、统考成绩(按比例折算后)合并成为该门课程最终成绩。参加过程性评价的课程总成绩=30(过程性评价成绩)+笔试成绩×70%,若考生过程性评价成绩为0,则不合并成绩。合并后的成绩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和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并记入考生考籍档案。
4、有效期
过程性评价成绩有效期为2年。若考生本次成绩合并后不及格,省自考办保留其过程性评价成绩,并在下一次合并成绩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