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修
(一)学生入学前已获得全国大学英语(CET)四级及以上级别合格证书或成绩达到420分(2006年1月1日之前获得)、或获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级别合格证书者、或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可以申请免修高起专、专升本的非英语类专业“大学英语”课程。
(二)学生入学前已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者,可以申请免修非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三)符合本条第(一)、(二)款条件者可申请免修统考科目,不再参加该课程的全国统考。上述证书如果是入学后获得的,则只能申请相应课程的免考,不能申请免修。
(四)免修课程的学分记入总学分,学分获得方式栏内标注“免修”字样,不记载成绩。在申请学位时,不计入专业总成绩。
(五)凡免修的课程可免缴该课程学分学费,并同时获得该课程的学分。
二、免考
(一)教育实习、毕业设计(论文)不能免考。
(二)入学前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学生,可以申请免考已经学过的与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内容、教学学时相当的相应层次的课程(含专升本的统考课程,且不再参加该课程的全国统考)。
(三)入学前已获得西南大学教务处、研究生院、网继院核发的相同层次学历教育课程考试成绩单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合格证的学生,可以申请免考与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内容、教学学时相当的对应课程。
(四)除英语类专业学生外,入学注册时年满40周岁的本科层次学生或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本科层次学生可以申请免考《大学英语(B)》。
(五)入学前或在读期间获得(一、免修)中所述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单或证书的,亦可申请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免考。
(六)凡获得《教师资格证》者,可申请免考教育学和心理学。
(七)凡获得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者,报考高起专免考科目:药事管理学、药物分析、药物化学、临床医学概论。
报考专升本免考科目:药事法规、临床药理、工业药剂学、药物毒理学。
(八)免考课程的学分记入总学分,学分获得方式栏内标注“免考”字样。
(九)免考的课程仍需参加网上学习,以此获得该课程的学分,且不免修和免费。
三、申报免修、免考课程时,学生应向学习中心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四、学生必须如实提供免修、免考课程的申报材料,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除一律无条件取消免修、免考资格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