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人高考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1)在学习期限内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且各门课程总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含75分,小学分课程、大学英语和免修、免考课程成绩除外)(大部分学校都要求平均成绩75分以上);
(2)论文成绩在良好以上(含良好);
(3)在校期间,参加我院组织的北京市成人英语统一测试,获得合格证书。
考试中无作弊行为;
(4)学生无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
注1:总平均成绩=所有课程成绩总和/课程门数(小学分课程、大学英语和免修、免考课程成绩除外);
注2:已领取毕业证书的毕业生若除英语外,其它条件都符合申请学士学位的要求,允许在其毕业后两年之内参加本校(大部分学校为本规定)组织的北京市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测试,取得合格证书后,再申请学士学位。
二、成人高考学士学位的申请与办理流程:
1、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者请到教务中心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然后由学生所在单位和所属服务中心在《学士学位申请表》中填写相应的审核意见(须盖公章),填写时须用钢笔,不得有涂抹。
2、学生须于每年12月底之前将所有学位申请材料上报到教务中心,上报材料如下:
学士学位申请表(填写时须用钢笔,不得有涂抹)
英语合格证书原件(服务中心审核后归还)、复印件(用B5 纸复印)1 份
毕业证书原件(服务中心审核后归还)、复印件(用B5 纸复印)1 份
1 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2 张
2、学位证书将在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学士学位申请者审批后发放。向学生颁发的证有《学士学位证书》和《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其中《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存入学生人事档案。